一、背景依据
为加强我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建立安全、规范、稳定、有序的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65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或限制在中心市区及重要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泉政规〔2023〕5号),我局草拟了《betvictor中国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布点规划方案》。
二、目标任务
为满足我区人民群众的节日燃放需求,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五条:“…,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零售经营布点规划与零售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综合考虑《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或限制在中心市区及重要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泉政规〔2023〕5号)的禁燃范围,在烟花爆竹禁燃区范围内不宜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以及禁止集中连片经营危及公共安全,影响交通秩序,满足既远离主城区、人员密集区,又方便群众购买等要求,因此,有必要制定《方案》。
三、工作进展
为做好《方案》起草工作,区应急局积极向相关区直单位和街道办事处征求意见,形成《betvictor中国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布点规划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四、范围期限
自2024年1月11日起至2024年1月21日,在全区公开征集社会意见。
五、主要内容
(一)布点规划原则。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审批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积极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体系。
(二)布点规划数量。《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四条:“…,严格控制城市建成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点数量,…。”,综合考虑我区实际,严格控制烟花爆竹零售点数量,拟在丰海路滨海公园内布设临时烟花爆竹零售点,总数不超过3家。
(三)布点规划条件。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65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或限制在中心市区及重要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泉政规〔2023〕5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需要符合的条件(详见方案的“四、有关要求”)。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小林,联系电话:0595-2250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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